2008年4月6日 星期日

台灣社會扭曲的道德標準

為了可以讓馬英九當選,中國國民黨重回執政,台灣社會已付出極大的成本,道德的標準被扭曲歪解,法治的價值幾近蕩然無存。

  • 趙建銘去了"三井宴",二審被判7年有期徒刑,但馬先生上"富邦招待所"吃"魚翅",而且前前後後吃了"五"次,然後再將北市銀賣給富邦金控。沒事!
  • 陳致中夫婦因為生小孩的問題,媒體嘲諷陳水扁要當美國人的阿公。如今陳水扁還沒當美國阿公,馬英九已經是美國爸爸了,本人也有美國的永久居留權。沒事!
  • 陳水扁任內最大危機當屬"國務機要費",將私人消費報公帳,但是當馬先生的特支費原來說公款,出現私人發票之後,公然說謊改說那是私款(有影音存證),雖被起訴,法院一、二審判無罪。沒事!
  • 當江霞說旅居國藝人不用當人看,被批評毫無口德。但是馬先生面對三溪部落一句[我把你當人看!我教育你.....],卻還有媒體幫他說話。沒事!
  • 自命清高作公益,結果是捐款給自己夫人當董事的基金會(敦安社會福利基金會)。該基金會還申請台北市政府補助,連避嫌都不用。沒事!
  • 特別費被判無罪,當事人更是唱高調的向檢察官提出告訴,而被施壓調職。沒事!

oscar於,BillyPan的部落格-"台灣人,告訴我,你不想要一個國家嗎?"文的回應,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illypan101&article_id=11730050 (p.1)

  • 綠色執政給人民充份的言論自由保障,可以任意罵總統甚至提言槍殺總統都沒事。反而選了一個箝制言論自由的中國台灣區特首。(手段就是靠著龐大的黨產到處提告,然後再靠著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優勢,拿來殺雞儆猴。)
  • 黑金復辟,嚴重偏藍法官們的豐功偉業史 ---
  1. "打麻將",李登輝被判有罪,民事賠償額多達數千萬(廣告費)。
  2. 一個比喻柔性政變,陳水扁官司到二審,還是有罪。
  3. 2005年426中正機場阻擋連戰事件,載史明擋連戰座車的司機,被以重型犯的規格上腳鐐,那些台聯帶去的老伯伯一堆被起訴。
    可是新黨帶頭的李勝峰,及黑道頭子二楞子、王蘭等人統統沒事,那些國旗裝的小流氓一樣也是沒半個有事。
    但是汪笨湖、王定宇、林國慶-->起訴。
  4. 酋長津貼案,民進黨多人被檢察官楊大智、李子春起訴,法院判有罪說政策買票,但2004年總統選舉,KMT陣營提出委任公務員年薪提到100萬,就不叫政策買票。
  5. 國民黨縣市長涉案,很少被起訴或被關;
    民進黨縣市長,2000年時被一股氣起訴台南市長張燦鍙、南投縣長彭百顯、新竹市長蔡仁堅、新竹縣長林光華。
  6. 2005年林一方光碟事件,檢警雙方竟對言論自由搞事前審查,沒搜索票就抓人,可是他講的事情,除了外遇沒直接證據外,盜採砂石案,可是有提出確實的檔案證據,可是檢警照樣入人於罪。
  7. 邱毅多起譭謗官司,100%到現在照樣沒事。
  8. 2007年國民黨高雄買票案,沒事,那是工資哦。
  9. 2001年時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的鄭運鵬,其再怎麼野蠻廣告被判譭謗罪,官司到二審還是有罪,法官們認為這不叫言論自由,叫譭謗,反觀胡忠信對陳幸妤的部分,這叫言論自由,不叫譭謗。
  10. 調查局幹員們沒本事考高考,考個考上還要身家調查的調查局,沒什麼競爭,易考易上,考上後月入六七萬,卻只查得到趙建銘去那吃飯,重大經濟犯A數百上千億的,永遠抓不到,永遠讓他跑掉。
  11. 426事件參與者的台獨教父,史明先生80幾歲了,被判有罪要關數個月,泛藍新黨人士,包括那個有畫面為證的,在場喊"上",指揮黑衣人少年開打的李勝峰,沒事就是沒事。
  12. 屈仲康等人在網路上鼓動刺扁,法官判沒事;南部地下電台一位老婦人只是說要拿鋤頭柄等馬,就有事。檢警人員還出動維安抓人,電台被抄。

antikmt2006於,尋找夢想的天空部落格的"聲援芒果日報-馬英九可以說的話,台灣人千萬別說喔!"文的回應,http://blog.roodo.com/fairy220/archives/5818391.html

以上這些都還是民進黨執政時的事,等520之後,會是什麼樣子?很可能社會一片祥和,媒體上再也聽不到批判的聲音了,因為都被動或是自動「禁音」了。這時只好靠網路台灣派部落客揭弊維持社會正義公理囉。

沒有留言: